|
|
|
 |
近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变迁 |
 |
时间:2007-3-10 10:49:46 来源:不详
|
|
|
重损害澳门的繁荣,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复元。”同年因火药招商缴饷承办,“价贵于往昔不止十分之一,各工获利较少,相率去而之他,即发卖爆竹之巨店亦迁往内地”。(注:《1892至1901年拱北关十年贸易报告》、《光绪二十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光绪二十九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汇编》,第41、169页。)澳门政府坚持推行包税专卖制度, 是因为据此可以坐享包税商的赢利。以包税价格最高的鸦片专卖为例,1913年的专营权价格为每年1 056 666元,1918年跃升到6 667 000元,1921 年后降至3002 000元。仅仅相隔8年时间, 澳门政府的“洋药”包税收入就增加2倍以上。可是,各项包税专营的上缴税费当中,却只有1 %划归专管市政建设的澳门市政厅(注:《1912至1921年拱北关十年贸易报告》,《汇编》,第98页。)。包税专卖制度之“利”,归于包税商与澳葡当局;其弊则压制本地的商业竞争,不断削减澳门贸易的对外吸引力与竞争力。贸易既非完全自由,港口设施又不能与时俱进,自诩为“自由港”的澳门势必在近代贸易的竞争中,落伍于蒸蒸日上的香港。香港的崛起与澳门地位的下降,是英国与葡萄牙为代表的新、老殖民资本主义制度在远东霸权地位交相更替的具体反映。
当近代澳门从粤西南经济圈的商业中心地位滑落下来的时候,它因缘际会地捕捉到新的发财之道——*业,澳葡当局因此又增加新的包税收入。澳门的*业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40年代便有“*馆林立”的景象。1875年,广东官府禁止在该省利用科举考试进行“闱姓”*活动,遂使澳门得以开设“闱姓”彩票,专擅其利。为了获得该项*的特许经营,澳门每年上缴葡萄牙的财政款项达353 000元。1885年, 广东官府一度开放*禁,“澳门垄断‘闱姓’*的地位被废除”,当年上缴葡萄牙的财政款项大幅减至36 000元(注:《1887至1891年拱北关贸易报告》,《汇编》,第26页。)。1912年起,澳门政府首次对经营番摊的*业进行招商开投,包税经营。专营期限由当年7 月至1916年止,每年缴税603 000元。1916年7月1日起进行第二次开投, “出价最高者多系鸦烟公司中人”,包税额增至1 286 666元。 当时澳门番摊、*馆共有24间。1918年,由 << 上一页 [21] [22] [23] [24]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