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已时,募捐一道,后难为继。此举若行,则赈务一日不完,此票一日不停。即使吕宋百姓因碍彼国消路,啧有后言,而吾以本国之财办本国之善举,况同一救灾抚恤,何必一定舍近而就远耶?
表面看来,“杞忧子”的建议很快就遭到了《申报》的异议。因为该报在三日后的社论中指出,这个办法很可能“难行于中国”[36]。事实上,由于该报早在光绪九年的一篇社论中就称吕宋票“初意原为救荒而设也”[37],所以该报对彩票本身并无恶感,也并不反对运用彩票之法以收取筹赈之效。其真正担心的是,中国的现实条件根本不足以保证发行彩票的流弊能够被完全克服。例如,该报在前一篇社论中就认为,即“令素办赈捐、久孚众望者经手开彩,至公至正,无嫌无猜,而其左右亲近之环而伺者,百出其计以相口,假票冒领之弊,不一而足,势所必然”。正是基于这种担心,它最终得出的结论其实是“斯策也,其终行消未广、窒碍难行矣乎”,而没有把彩票本身当作一种不良现象。
不过,筹赈到底是非常急迫的现实问题,因此有人在光绪十四年底再次建议,由当时义赈的两位头面人物即施善昌与陈竹坪出面承办,“仿照吕宋发财票之例,一切章程不必另立新法”,然后“禀请当道,从此畅行。如遇灾年可以无虑,如水旱皆无,即将此款存官以备不时之需。又,此策为振济饥民起见,与孳孳为利者有别,不但于吕宋之本票无碍,即吕宋国亦无不可原谅也。又,乞请当道照会吕宋一声,亦殊得体”[38]。而这一次,《申报》不仅没有表示任何不同意见,而且还对赈捐彩票可以从吕宋票等外国彩票那里为中国争利的意义进行了进一步的阐发:[39]
我中国与泰西开关互市,立约通商,银钱之输于外洋者,岁不可以数计。……自行吕宋票以来,中国之失利也久矣。既不能禁而绝之,则不若效而为之。彼固为地方善举起见也,今河工之需款浩繁,荒赈之筹捐尤亟,夫独非地方善举乎?其异于吕宋票者,我中国正大光明,损人利己,岂屑为之。吕宋不准本国人自售,而售之于他邦,我则以中国之票售之于中国之人,于吕宋票无涉也。吕宋君主亲自为之,而请之于诸大国,我则创之于商民而请之于官宪,于诸大国无预也。名之曰“筹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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