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中国自己的军丁欺侮,也是常有之事。此外,衙署差役亦为警政推行中的一层阻力。“山海关巡警管带吴乙皿颇能任劳任怨……无论斗殴血案一经报案 ,无不立即传讯,小事当即完结,重案立即送县,毫无花费,故而衙署差役渐减生财之 路,颇滋不悦。”[152]“直隶自创办警察以来,虽无大效,而*盗之风渐觉稍息…… *风既息,则胥吏向所恃以为生活者,一旦断绝,因亦多方诋毁。”[153]
清末警政的发展步履维艰,一方面是由于其本身处于初创期,在专业理论、规章制度 及警员素质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它诞生在清末特殊的社会环境中,故而受到当时*、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制约。新式警察制的创建本是中西、新旧文化冲撞递嬗的产物,其间既体现着西方近代*制度的导向性理念,也富含着中国传统*文化重构的因子;既传播了新式的行政、司法理念,又承袭了旧有的人才资源和组织资源。故而它的体制建构呈现出由旧趋新的渐进性历史特征,需要相当长的历程和各种 制度要素的调适才可以实现整体的制度转轨。
在20世纪初中国近代社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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