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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警察与直隶、京师等地的社会文化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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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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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转型的过程中,新式警察制度的创建具有典型的历 史意义,它标志着传统封建治安体系的瓦解和新式行政、司法制度的确立,既适应了中 国社会内部变革的要求,又符合了西方先进*文明的导向。就直隶与北京地区而言,近代警察制建立之后,立即显示出其独特的优越性,它不同于传统的捕快、保甲制,其 职能更加广泛,并呈现出专业化趋向,更符合近代社会发展的潮流。近代警察制建立后 ,极大地推动了近代城市文明的发展,但是由于内外因素的制约,清末警察制并未获得 健康的发展。伴随着革命力量的兴起,到清朝末年时,警察日益强化其社会治安职能, 其关注点开始主要转移到防范、侦察和缉捕革命党人,弹压革命运动上来。不仅如此, 清末巡警更以此作为欺压百姓,任意刑杀的借口,滥用职权,敲诈勒索,横行无忌。而 且由于警察制本身与袁世凯势力的兴起直接相连,而袁世凯也利用清政府重视警政改革这一点,乘机扩张势力,在警部安插心腹私党,逐步控制了清政府的警政大权,并使之成为实现个人*野心、排除异己的权力斗争工具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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