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丈量点对文令日严”,则指大规模清查旗地活动。
民人舍地,在契书中往往言明是“民地”、“自置民地”“自置老粮民地”“册粮地”,有的还附加随带粮银(钱银、钱粮、大粮)额数的说明。[41] 旗地无赋银而民地有赋银,现地主在取得民地所有权同时,必须承担起向国家交纳赋银的责任。旗人舍契中,大量使用“有地”一类含糊其词的说明,又未见有随带“粮银”之类的文字,也说明施舍的多为旗地。
大量旗地在施舍名义下流入寺观,壮大了寺观的经济实力,也凸显了它们的*和经济特权。
岫云寺来琳置买或受施的二百余顷香火地中,相当一部分是旗地,令人惊异的是来琳的活动能量如此巨大,竟能以“所舍田又散处各州县,畸零窵远,科勘不易”为由,说服户部免于丈量,行文宛平县衙,永远作为寺产。在雍、乾两朝旷日持久的清查旗地活动中,类似网开一面的事情寥若晨星。来琳之所以能打通户部关节,内中缘故颇值得探究。
来琳自乾隆初年升监院,掌寺内一切事务,“相信益深、尽心益力,不数年殿堂寮舍百废俱兴,岫云名胜遂甲于畿内矣”[42]。乾隆九年(1744)、二十九年(1764)弘历两度驾幸潭柘寺,来琳均出面接待,颇得青睐。他还多次为皇太后、皇帝举办祝寿道场,平日结交王公贵族、满汉大臣如和硕庄亲王允禄、直隶总督方观承、内务府大臣德保辈,无一不是权势熏灼的显贵人物,进而在朝廷中获得可靠依托。他还通过接济狱囚、赡养游僧、印制经文、施舍棺木等善举,扩大在民间的美誉。来琳先后辅弼五任住持,历时四十余年,在寺内举足轻重,在寺外更是神通广大。他能够将旗产合法地转为寺产,盖缘于此种背景。
岫云寺的权势和声威既远近闻名,寺中僧人难免恣意妄为。在档案中有这样的记载:内务府属宛平县栗元庄(又写为梨园庄、栗园庄)庄头边国森,乾隆初年将庄地一顷三十亩出典于奉佛寺(奉福寺)僧人。在以后七十余年里,该地亩始终被寺僧典种。嘉庆五年(1800),新任庄头边训发现后,向奉福寺追讨官地。这一顷三十亩官地,每年租钱一百三十吊,七十余年中,寺僧收取地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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