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至咸丰初年全国人口增长是清初以来最迅猛的时期,达到了清朝人口的最高记录,即4.3亿左右。人口暴涨超越了社会生产的增长和土地容纳的极限,由此产生的问题,如滥垦滥伐导致自然环境破坏、人口集中导致物价不断上涨、失业、流民等,渐渐危及社会秩序。就京控而言,清中叶以来人口的暴涨必然会导致诉讼案件的日益复杂化,相应地导致京控案件的逐渐增多。
2、 由土地兼并导致的贫富悬殊
历代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趋势只是有利于统治阶级,土地集中化是历朝相因的规律。清代中期正是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时期。两江总督孙玉庭在山东诸县占田3万多亩,广东巡抚百岭在一年里就“买地五千余倾”;无官职的一般地主聚敛土地的规模也是犹如猛虎之势,还有富商将利润转移到土地的投资。[3]这一过程,必然伴随失去土地农民的贫困化和贫富剧烈的分化,也必然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诱发因素。
3、吏治不兴导致的官僚腐败
嘉道咸时期的吏治,成为当时的社会问题,深为时人关注。嘉庆十九年,陶澍曾注意到当时的官风,“近日风气因循者尚复因循,怠玩者依然怠玩”。侍读学士胡世显认为当时吏治之坏,“皆由于从前贿赂公行,以致毫无忌惮,甚至佐贰微员亦可以财货营求,迳达督抚……藐玩几无纲纪”。吏治的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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