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已深入整个官僚阶层。[4]其一表现为在官场中各种陋规和积习盛行。其二,违制与不法的官吏日益增多。其三,捐纳为官使得仕流渐杂。吏治腐化直接导致清朝主要制度的瘫痪,如军政、漕政、盐务、河工等。由此,京控案件不可避免地持续增长。
4、中央和地方的分离趋势
高度集权的*制度是清朝政体的核心,无论是各级官员的任选,严密的监察制度,还是对军队的控制,其权力都牢牢掌握在中央。嘉道咸三朝巨大的*波澜和社会动荡,改变了清朝的*格局,中央和地方、省级官吏之间的关系都相应产生了变化。嘉庆时期地方的种种弊政,诸如地方财政的亏空,大量行政事务的积压,案件的延宕等等问题,在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之后,不但没有起色,反而愈演愈烈。咸丰时期,甚至连皇帝的谕旨都不被理睬,“近日威令有时沮格不行,谕旨大都寝阁不顾也”。[5]中央和地方的分离趋势既可以解释京控的缘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京控难有实效。
5、社会风尚的变化
清朝中期,*、经济的发展与演化,影响到人们社会观念的变化,这种观念的变化反映在民风、俗尚等方面尤为醒目。娼*风气盛行,奢侈之风蔓延,清代中期的社会风尚偏离了传统规范的要求。乾隆以前的广州,“人尚俭朴老实,穿着费用与及凶吉二事,皆撙节崇俭;至嘉庆年间,人皆奢华,动用皆好体面,以至如今计之,更有甚焉,比以往更多十倍矣”。[6]论及诉讼制度,为维护统治,中国统治者向来尊礼抑法,再加上较高的诉讼成本,中国人一直有厌讼与惧讼心理。清朝厌讼仍是主流的社会心理,但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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