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县。“康熙四十五年,知县董天眷始行劝募,翰林高舆建楼三楹,天眷叉捐俸置田以为之倡,故事有弃婴者留之于堂,送苏州就育。六十一年,知县林绪光增置田亩,停止转送,始即本堂留养焉。 ”〔20〕
嘉定县南翔镇。“案征信录,首载康熙四十一年,士民石潇等呈请以南翔阖镇士商所积,佐郡育婴公费,择地建堂,以收送里中弃儿,蒙宪代行,迄今盖四十余年矣。然旋收旋送,费亦易支。至今上乾隆七年,大中丞陈公,奉雍正二年敕谕,檄本州县士民,于本处设法收育。”〔21〕
综合以上所引及各方面资料,大致能够得到以下认识:
首先,留婴堂出现的原因。留婴堂是育婴堂的一种表现形式。一方面,作为对朝廷号召的积极响应,江南地区士绅开始大力兴办育婴堂机构;另一方面,由于经费不足,育婴堂设施未备,出现了留婴堂的形式,即在本地收留民间弃婴,送到苏州等育婴堂去抚养。可见,经费欠缺是留婴堂(包括接婴所、保婴局等)产生的主要原因。
其二,从空间范围而言。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苏州育婴事业圈”的范围除苏州本府所属外,还涉及嘉兴、湖州、松江三府及太仓一州〔22〕,地域辽阔,在江南地区的几个育婴事业圈中,是空间范围最大的一个(详情见表1)。应该说明的是,在苏州附近的一些市镇如浒关、木渎(以上属吴县)、角直(属昆山县)等地也建有留婴所或保婴会,就常理推测应与苏州育婴堂有关系,但因资料不足,未敢断言。
表1 苏州育婴事业圈一览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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