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关于“苏州育婴事业圈”的形成原理,迄今为止,笔者还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从上引资料可以看出, “苏州育婴事业圈”跨越2省4府1州之地,其与行政建置似无关系。就江南地区其他育婴事业圈的情况来看,送婴与路程远近、接收地育婴堂的实力有关,如嘉善县枫泾留婴堂距县城25里,距松江府城50里,因而将本地不能留养的婴儿分送松江、嘉善2育婴堂〔28〕。之所以要分送,当与嘉善育婴堂的规模有限有关。宝山县4个留婴堂所收婴儿, 分别送往相邻的嘉定县城与南翔镇育婴堂,其中宝山县城、罗店2处留婴送往距离较近的嘉定县城, 杨行、江湾2处留婴送往距离较近的南翔镇,分工非常明确〔29〕。但是,以这2个标准衡之于苏州,则不大妥当。德清县与苏州相距120公里,而与省城杭州的距离不及苏州的一半。如以距离远近而论,德清县的弃婴应送往杭州;以育婴堂实力来说,在康熙、雍正年间接收外来弃婴时,苏州育婴堂尚未得到官方财力支助、自身经费并不宽裕,育婴堂的规模也极为有限,房屋不到30间,所采取的是散婴制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接收外地送来的婴孩,令人难以理解。因此,这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材料,加以探讨。
三、士绅或地方有力者主持的慈善活动
(一)各种善堂、善会
根据笔者对同治《苏州府志》、民国《吴县志》、《吴门表隐》、《桐桥倚棹录》等资料的统计,苏州同城而治的吴、长洲、元和3县,由地方社会创办的各种善堂、善会至少有93个,其创建者,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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