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卢武铉的传奇人生:从贫
传奇人生:获得毛泽东特
传奇一生:揭开慈禧太后
李德生:尸山血海上甘岭
丁兰回忆为江青接生:江
安介生清代山西重商风尚
王跃生清代中期妇女再婚
王跃生清代中期妇女再婚
彭南生晚清无业游民与政
王跃生18世纪中国婚姻论
最新热门    
 
邱澎生市场、法律与人情

时间:2007-3-10 10:54:42  来源:不详
1878),苏州府吴江县盛泽镇的“米业公所”创建人即说:“涉(公所)斯境者,咸谓布置宜、章程善,而不知当时创造之艰、筹度之审,实赖沉君小云及汪、张、吴诸君劝募之力,任劳任怨,以底于成也”(《苏州碑刻》,页235)。

[59] 《苏州碑刻》,页330

[60] “乾隆廿三年始创积金之议,以货之轻重,定输资之多寡,月计岁会,不十年而盈巨万,费有借矣”(《苏州碑刻》,页19-20)。由碑文作者所谓“不十年而盈巨万”一语看,似乎认为所费七年募款时间在苏州当地仍并不算太长。

[61] 同治九年(1870),苏州纸业商人合建“两宜公所”时,即说:“苏城纸业一项,人众业繁,为贸易中之上等。历代相沿,未立公所,甚为歉事”(《苏州碑刻》,页101)。

[62] 《苏州碑刻》,页

 << 上一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