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除厘金而外,全赖捐输。”(注:刘琨《刘中函(韫斋)奏稿》第2卷《变通输改收米石折》,第226-227页。)
4、官商合作,办理盐茶。
湖南不产食盐,民众所需大都由官办从两淮引入,通常全省食盐年消耗量达三十七万余引,每引征税银一般为二两,年税收入达74万两。所以湖南的税收在咸丰初年除了地丁漕折,便是盐引。但自从太平军横扫长江,占据天京后,“江路梗塞,淮南盐务片引不行,楚南无盐可售,民忧淡食,且盐商不至,岁入大减”(注:《湖南通志》第2册第56卷,食货(二)盐法第1429页。)。湖南全省不得不改食川粤私盐,因而大量盐税归不法盐商私贩所侵吞,盐税的流失严重削弱了省府财力。
同时,湖南很多山区丘陵地带盛产茶叶。道咸以来,其红茶一度畅销海内外,年输出茶叶100余万石(注: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料》第2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07页。),其中安化县属产茶大县,年产红茶八百万斤左右,若以当时千分之十二的税率和每百斤最高价六十两计,该县茶税就达五万七千六百余两,可见,此时湘省的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