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一九五五年第三期。
92、《文献丛编》,第三十二辑,第四一一六页。
93、《明清史料丙编》,第二奉,第二八六页。
94、同上书,第二九五页。
95、乾隆《苏州府志》,卷二一,公署。
96、《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一九○,内务府库藏织造。
97、同治《上江两县志》,卷七,食货:“乾、嘉间机以三万余计。其后稍稍零落,然犹万七八千。北趋京师,东并高句骊、辽,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雍、甘、凉,西抵巴蜀,西南之滇、黔,南越五岭、湖、湘,豫章。两浙、七闽,沂淮、泗,道汝、洛。”
98、续纂《江宁府志》,卷一五,拾补。
99、甘熙;《白下琐言》,卷二。
100、同上书,卷四。
101、同上书,卷八。
102、陈作霖:《风麓小志》,卷三,记机业。
103、乾隆《元和县志》,卷一六,物产工作之属。
104、厉鹗:《东城杂记》,卷下,织成十景图。
105、乾隆《湖州府志》,卷四一,物产(疑“相沿比业”的“比”字有误。)
106、同治《湖州府志》,卷三三,舆地略,物产下。
107、乾隆《潞安府志》,卷八,物产,货属。
108、民国《华阳县志》,卷三四,物产:“旧志云:明季兵燹后,锦坊尽毀……按县治东南城内业杼织者数百家,谓之机房。”
10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第三八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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