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好的生产技术和新农作物品种,及至雍正时,已有“产米之乡”的美誉,[38]并被人称之谓“各省米谷,惟四川所出最多”[39]。当时成都平原的水稻亩产达到4—5石、6—7石,就全省水平而言,亦舆两湖相差不远。再有像台湾的开发,以及广西成为粮食输出省,等等,都说明清代粮食生产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其实,清代粮食亩产的提高,更多的应归功于增加复种指数。当时,在南方稻作区,除少数山区缺少水利条件者,已普遍推行一年两熟,有的还有一年三熟的。如种植双季稻或稻麦杂连作。清代北方亩产提高主要也体现在两年三熟制。它较之明代有更大的发展,比如像直隶:“地亩惟有井为园地,园地土性宜种二麦、棉花,以中岁计之,每亩可收麦三斗,收后尚可接种秋禾,棉花每亩可收七八十斤。其余不过种植高粱、黍豆等项,中等每亩不过五六斗,计所获利息,井地舆旱地实有三四倍之殊。”[40]园地因为有井水浇溉,既可三年两熟,又能时时保证旱涝丰收,这舆无井之田只能一年一作,两相比较,亩产悬殊就看出来了。为
方便了解,下面我们根据有关资料,试对清代实行多熟制土地的亩产作了计算,见表6[41]。
据表6,在北方实行二年三熟制土地比一年一熟制,低的可增产1 2%,高的达32%。在南方实行稻麦二熟制,最低增产20%,最高9 1%。双季稻,最低2 5%,最高250%。旱地一年二熟,以陕西汉中盆地为例,可增产1 62%一1 86%。实行多熟制,等于提高了单位土地利用率,其意义十分重大。
表6 清代多熟制亩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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