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大批入教的平民却成了运动的打击对象。在当时“教堂林立”、“传教士相望于道”的北方广大农村,信教之风蔓延很盛,入教的平民是很多的,据不完全的统计,“到十九世纪末,在中国的欧美天主教,耶稣教,沙俄东正教……招引入教者达八十余万,仅山东一省……教徒八万多人。”(《山东省志资料》一九六○年第二期,第83页。)这些人绝大多数是上当受骗的,有的是为了逃避当地官府的追捕,更有干脆是为了糊口领取“六块北洋钞而吃教”(金家瑞:《义和团运动》第25页。)的。他们就是所谓的“二毛子”,统统在应“灭”之列,还有在“扶乱降神”活动中识别二毛子的情况。任凭胡说八道,点到谁,谁倒霉,就有被杀,被抄家、被“焚其房屋、散其财产”(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一。)的可能。真是人心惶惶。在整个运动中,到底有多少受害被牵连?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枉杀的一定不少。
“灭洋”运动中大肆破坏铁路、电线、洋货等带“洋”字的外来事物,有些固然是军事需要,有打击,牵制帝国主义的一面,但大部分是在盲目排外情绪的支配下发生的盲目破坏。这对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不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仅举数例,可见一斑。
“庚子四月,保定有烧电杆,毁铁路之举。”(《义和运动》,第二辑,第118页,第一辑第11页。)
“五月琉璃河至长辛店百余里,车站并局所、洋房,均被拳匪烧毁。”(《义和运动》,第二辑,第118页,第一辑第11页。)
“十七日,以烧教堂为名,到处放火。前门一带,如东西荷包巷、珠宝市、大栅栏、廊房头条二条,煤市街等处繁盛市场悉付一炬,火势延烧正阳门城楼。红光烛天,各处教堂及教士居宅同时起火,凡教士教民家属,无少长男女咸被屠戳,伏尸载道……先犹专杀教民,次则凡家有西洋器具货物,或与西人稍有交往者,概加以二毛子之名,任意屠掠”(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一。)
“(六月)初十日自教堂教产烧毕后,所有城内外,凡沾洋字各铺,所储洋货,尽行毁坏,或令贫民掠取一空,并令住户人等不得收藏洋货,燃洋灯。于是家家将煤油或箱或桶泼之于街。又传言杀尽教民后,将读洋书之洋学生一律除去。于是学生仓惶失措,所有藏洋书之家,悉将洋书付之一炬。”(《义和运动》,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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