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刘心长、王福生等人谈及一号墓时质疑,一号墓与二号墓同样坐西朝东,且并紧邻一起,其“价值”定不可估量,既然再等几个月一号墓就能发掘完,河南省有关方面为什么不等整个发掘活动完毕后,再公布“曹操墓”的消息?在未解开一号墓之谜的情况下,就宣布找到了“曹操墓”,不免让人感觉“曹操说到就到”,确实有点儿快。这种确认方法能说是严谨的吗?
从二号墓的历史情况来看,从魏晋时期一直到现在,墓室多次遭到盗扰与洗劫,不光是文物丢失,而且历史遗迹也遭到破坏。据河南考古队的潘队长说,当初他们闻讯前往开掘时,也没抱什么希望。要在这座面目全非的墓中找到曹操墓的确认证据,可以是几乎不可能的,这种考古可谓先天不足。

图片说明:警务室上贴的公检法通告与寻人启事
我们在警务室活动板房的东侧看到了当地公检法机关《关于敦促盗掘西高穴曹操墓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和上缴文物的联合通告》,还看到旁边贴着一张寻人启事,令人忍俊不禁。通告的最后一条写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盗掘曹操墓和倒卖捡拾墓内文物的案事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事给予线索提供者五百元至十万元现金奖励。”使人想到,当地政府可能想通过此举找到确认“曹操墓”的证据,初衷未尝不好,但是这种方式很容易激发造假者的“献宝”,而通过这种方式找到的证据究竟能有几份可信与说服力?
从固岸村到这边的考察,使我真切感受到安丰乡这一块地方到向北的河北一带,在汉魏与北朝时代,因为古邺城的繁荣与历史缘因,造成墓葬云集,还没有发掘,或者将来极有可能出土的大型墓葬还有很多,怎么能在证据还不充分的情况下,匆忙断定曹操墓呢?这种情况,与曹植墓的发现截然不同,曹植墓地处东阿鱼山,此地历来是偏僻穷困之地,基本上没有王公贵族的墓葬,曹植墓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所以采用排疑法很容易加以排除,而从固岸村到西高穴村的墓葬星罗棋布,不经过仔细的排查而勿忙对于曹操墓加以“确认”,是否有些唐突呢?
至于曹操墓中的关键证据,那些魏武王用的石碑与石枕,有两样重要的证据是从盗墓贼那里缴获的,而在这片盗墓猖獗,文物流散混乱不堪的地方,这些来路不明的东西怎么可以作为认定曹操墓的重要证据呢?尽管还有从墓中出土的其他七块石牌,但从盗墓贼只要有一块石牌是那里缴获并用来作为重要证据的,人们就有权利质疑全部证据的可靠性,因为这有悖于文物考古的基本法则,也是对于公众发布消息时的不严肃。
还有曹操墓中的男性头盖骨,现在鉴定为六十岁左右,而曹操去世时六十六岁,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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