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151个,涵盖了8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此后,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初成规模期(1981-1992年)、平稳增长期(1993-1998年)、快速增长期(1999-2004年)和稳定发展期(2005年以来)四个发展阶段。通过30年的努力,累计授予博士学位33.5万人,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2010年,我国博士授予单位达到347个,在学博[注: 学博 拼音: 解释: 1.唐制,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掌以五经教授学生。后泛称学官为学博。-xuebo]士研究生24.6万人。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1996年超过韩国[注: 大韩民国(朝:????/大韓民國),简称韩国、南韩(??),是位于东北亚朝鲜半岛南端的国家,首都位于首尔。韩国三面环海,西南濒临黄海,东南是朝鲜海峡,东边是朝鲜东海(日本海)。],2000年超过印度,2002年超过英国和日本,2005年超过德国,目前已成为仅次于[注: 【词语】:仅次于 【注音】:jǐn cì yú 【释义】:1.紧跟着或紧靠着(如空间、时间或重要性)。2.级别低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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