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旁推动。……采纳孟治之建议,担任“华美社”之常务董事,进而应聘担任“中基会”之荣誉秘书(义务职),得以协助“中基会”之业务,同时对清华基金之保管与基金利息之运用,颇多切实而积极之贡献。1950年春,梅在纽约市65街125号“华美社”楼上租一室,作为“清华大学在美事务”办公室,雇半时助理一人,处理清华大学在美事务。
叶公超[注: 叶公超,1904年10月20日出生于江西九江,著名外交家、书法家。原名崇智,英文名知治(George),字公超,广东番禺人,1981年11月20日病逝于台北荣民总医院,终年77岁。]回忆说:“梅贻琦寓美期间,叶每次到纽约去看他,都劝他回台湾,而且要他把清华的钱用在台湾。他每次都说:‘我一定来,不过我对清华的钱,总要想出更好的用法来我才回去……’他说:‘我不愿意把清华的钱去盖大房子[注: 住宅是提供人居住的房屋。客家人称作屋家,广东人称作屋企,福建人称作厝。为民间信仰的风水区分由于生人居住;称阳宅、以别于已经身故入土之阴宅(墓)。],去做表面上的工作。’他一直在想如何拿有限的钱为国家做长期的研究工作。那时候有些人,对梅先生不甚满意,认为他是一个守财奴,只肯把钱用在外国。我最初也是这样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并非如此,而是比我想得周到。他是第一个想到现在的长期发展科学,至少胡适之先生这样告诉我的。‘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的计划,他想了许久,初期他未跟任何人说。”
二、“清华在美文化事业顾问委员会”
1950年2月,梅贻琦自纽约发台北“教育部长”杭立武一长信(因该信内容重要,梅特留一副本附于个人日记之中),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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