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试析瞿秋白的文学批评理论 |
 |
时间:2011-03-03 09:34:13 来源:不详
|
|
|
革命使白话成为教育部颁布通令规定使用的语言,但是由文言向白话的转化在“五四”以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彻底完成,言文之间显然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因此,瞿秋白认为“五四”以后的所谓“新式白话,大半让人看不懂”。他将“五四”以前士大夫用的文言称作“周朝话”(因为它虽省略但模糊);而“五四”式的白话文却被他称为“非驴非马”的“骡子话”。瞿秋白不仅否定了所谓的“周朝话”和“五四式的白话”,还否定了当时的文坛一度流行的“章回体的白话”,将其称为“假白话”,因为这种话“显然不是现代中国人的话”。那么,究竟应该用什么话来写呢?在语言文字方面瞿秋白的核心主张是“言文一致”,所以在他的一些论述文字改革的文章中,他都奋力倡导这种“言文一致”的“文腔革命”。其“一致”的目的是使“大众”不必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与文学沟通,理解文学中所承裁、传达的政治信息。“一致”的方法则是“建立中国现代的普通话文腔和文字”。在瞿秋白看来,只有人们看得懂的才是好文字。所以,如果有好的“内容”,但不用朴素易懂的文字语言来表达,大众就不能理解你要说什么,作家与“大众”之间的距离仍不会缩短。他认为,对此更着急的应该是作者们,因为作家们要“传播思想”,就要找寻一种与“大众”一致的语言,要说得让“大众”能够听得懂。朝着这个目标,瞿秋白指出最终、最好的方法是“用现代人的普通话来写——有特别必要的时候,还要用现代人的土话来写(方言文学)。”瞿秋白甚至还亲自动手创作了运用上海方言形式的说唱文学作品,以此来为自己的理论主张作证。 瞿秋自在这一问题上的主张非同小可,因为对于多数新文学作家来讲,瞿秋白的这一主张决定了他们应该持有的低姿态,也就是说作家们的个性、风格以及思想相对来说都不再显得重要,而一个作家应该做到的“简直不是他个人有所创造,而是群众假手于他而思想、而言语、而行动。”作家们必须向群众去学语言、学思想、再反过来为“大众”服务。这无疑是对许多新文学作家的一个挑战。 应该承认瞿秋白的上述观点在某些方面不元偏颇,他为了达到政治目标,而将文学的某一个方面过分地夸大了。其实,现代白话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形成中的东西,文言、翻译等等势必对其形成影响,并且参与到正在进行的语言重构当中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与问题的复杂性相比,瞿秋白的主张显得相当的简单化:“言文一致”的目标显得有些虚幻,它在语言学理论上甚至是不可能成立的。当然,瞿不会过多地考虑这些,他开始倡导语言、文字改革是受苏联的影响,其中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是十分明晰的。说到底“为大众服务”的提法实际上是要把某种观念灌输进他们的大脑,口号的倡导者才是真正对文学拥有权利的人,“大众”只是接受者。但是瞿秋自主张的基本精神,与毛泽东1942年在“讲话”中提出的文艺应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观点是一脉相通的。 第二个问题是“写什么东西”?在这个问号之后,瞿秋白针对当时左翼文艺队伍内部曾经出现的“大众化的革命文艺”只能“表现革命”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即大众文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题材”,但是必须“最迅速的反映现在的革命斗争和政治事变”,而且“普洛作家所写的工农民众和一切题材,都要从无产阶级观点去反映现实的人生、社会关系及社会斗争。”同时,除无产阶级观点外,还“应当经过对具体的形象——个别的人物和群众,个别的事变,个别的场合,个别的、一定地方的、一定时间的社会关系,用‘描写’、‘表现’的方法,而不是用‘推论’、‘归纳’的方法,去显露阶级的对立和斗争,历史的必然和发展。”他的这一观点,无疑是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关于题材选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