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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爱情:轰动旧上海的马处女自杀事件

时间:2009-10-20 11:01:56  来源::《新史学第一卷·感觉图像叙事》

本文摘自:《新史学第一卷·感觉图像叙事》   作者:杨念群    出版社:中华书局

从1928年3月底开始,上海的居民走到四马路一带,常能听到街边报贩在吆喝一个名字:“马振华”。有三、四种印刷粗糙、但图文并茂的小册子正在热卖,马振华就是其中的女主角,她于3月16日夜投黄浦江自杀。此事在当时非常轰动,记者蜂拥而至,十多天时间就织构出自杀事件的来龙去脉,除了各大日报的报道,还有几种单行本发售;这件事还被编成剧本,在上海一些游艺场公演。据说印刷品和演剧都“非常利市”,前者“销数大增,洛阳纸贵 ”,后者“万人空巷,座为之满”。在叫卖声中还经常会听到另一种称呼:“马处女”,这是此事引起舆论大哗的一个重要原因。马振华死时三十一岁,半年前开始与一男子汪世昌恋爱,二人订婚后发生了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马竭力辩白,并于自杀前两天写一血书盟誓。外界认为,马是以死明志,洗清被怀疑为“非处女”的耻辱。

“新旧冲突”?

这些隐私得以迅速被外界获知,主要缘于马汪二人的书信。马振华投江后,尸体于次日清晨被打捞上来,人们在岸边发现一大捆书信,有一百二十多封,是汪、马二人具名的情书,内有两人的一幅合影,以及一张上署东台县禁烟分局长马炎文的名片。名片上的人是马振华的父亲,显然马振华在自杀前已将一切设想得非常周到,让人们能很快辨明死者身份,同时将自己和未婚夫汪世昌之间发生的事公诸于世,出于这种考虑,马振华才将书信放在岸边,而没有携之投江。

马汪最初的接触颇有戏剧性成分。当时马振华年过三十岁,尚待字闺中,与父亲、兄弟、父亲的第三妾尤氏同住在上海法新租界。 1927年11月,马偶然发现临窗小巷对面的楼中有一青年男子朝这边张望,对方就是汪世昌,此时正在国民革命军鲁联军第五师长周树人处任秘书,与周同住,其房间窗口正对马振华卧室,相隔不足五尺。十多天后,一封试探的情书从窗口掷到马振华卧室,从此二人开始通信,继而约会去公园、影戏院,并到照相馆合影一幅。

四个月后,马汪的关系被汪的上司周师长得知。周亲往马家做媒,两家交换生辰八字,请人测算无不祥,马父也就应允,简单的“小定” 仪式后,拟于1928年10月举行婚礼。至此这桩恋爱发展顺利,似应喜剧收场,女方的自杀似乎令当事人汪世昌都感到突然。汪马比邻而居,但马死后两天,同事将一份《时报》掷到汪面前,他才得知马自杀的消息。在给报馆的信中,汪认为马的死因在于“旧礼教束缚”、“女子尚未得到充分的解放”,又强调两人爱情甚笃,“虽未结婚,而精神上却比任何已结婚的爱情,要好到万万倍”,并于当晚也投江自杀,以示“不忍背盟”。这一行动却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报载,汪世昌获救未死,是因他随身带一条粗绳,一端缚于岸边木筏,一端缚住自身,然后才投水,并非“真死”。

《时报》和《时事新报》派出记者对“南码头查获溺毙女尸”的社会新闻穷追探访,正是因为他们认为情书中透露的信息“可以表现新旧思潮冲突之一斑”。汪世昌对其上司周师长详细解释了马振华自杀的“远近因”,远因是两人订婚后发生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使马“感情上不免受一极大打击”,近因是马自杀当晚,汪曾入其卧室要求同床,对方“誓死不从”。马汪事件中有旧诗酬答、师长做媒、测算生辰八字等情节,最初汪怀疑马非处女时,也曾请算命先生测算,回答是“绝非完璧”,这些都使人产生“旧”的评价,但谁也无法否认,女性恋爱—失贞—自杀的命运是与“新思潮”相伴随而受到关注的社会现象。马振华的父亲马炎文对女儿的死也做了这样一番评说:“我女死矣,我女之死,可谓死于新文化旧道德相混之中,盖我女所受之文化系新,而新得不彻底,苟新得彻底,不致于死,所守之道德依旧,而旧得不彻底,苟旧得彻底,亦不致于死,而今新旧相混,遂酿此剧变。”这番“新旧冲突论”很快招来反驳,有人认为马父的言论有将新思潮等同于滥交之嫌,马振华是死于追悔失身,完全是旧礼教的问题,“岂彻底的新文化,失身之后尽可不必追悔,抑一次失身不足,尽可二次三次失身乎”。

此贞操非彼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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