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为皇帝嫡妻,是皇帝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皇后名称首创于秦始皇,而真正形成制度并不断完善则是在西汉时期。如《汉书·外戚传》云:“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后制度基本继承汉代,但也具有一些新的时代特点。譬如多立皇后与不立皇后。
一、多立皇后
魏晋南北朝皇后制度的一个突出变化是多立皇后。此事始见于东吴末帝孙皓时期。据《三国志·吴书·妃嫔传》记载,孙皓好色,初立皇后滕氏,后为满足淫欲,并削弱滕氏尊位,便开始多立皇后——“皓内诸宠姬,佩皇后印玺者多矣。”
孙皓多立皇后的原因主要是不愿受到中国传统嫡妻制度的约束。根据“礼无二嫡”(《晋书·礼志中》)的规定,所谓“一室之中,岂容二妻”(《礼记·郊特牲》),即使贵为天子,可以妻妾成群,但其嫡妻亦即皇后(先秦时期称王后)却仅有一人。她们被视为天下之母,并掌管后宫。如《后汉书·皇后纪·序》云:“《周礼》王者立后,……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这对于沉湎酒色的孙皓无疑是一个很大制约。所以要想为所欲为,作为历史上的一个昏君,孙皓便开始从制度上打破这一制约,以至“后宫千数,而采择无已”(《三国志·吴书·妃嫔传》注引《江表传》)。而多立皇后则只是其中一个特别突出的事例。
孙皓多立皇后还有着裁抑外戚的意图。滕氏为五官中郎将滕牧之女,天兴元年(264年)十月甫立为皇后,滕牧便以后父被封为“高密侯,拜卫将军,录尚书事”(《三国志·吴书·妃嫔传》)。及至多立皇后,藤后失宠,尊位自然降低,而滕牧也被剥夺了执政权力,最后竟被放逐苍梧。
此外,孙皓之所以多立皇后,也多半借鉴了历史上的一些先例。在儒学经典中便明文记载着舜娶帝尧二女的事例,所谓“釐将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尚书·尧典》。事实也是如此。史载北周宣帝宇文赟同时册立四后,便据此下诏说:“帝降二女,后德所以俪君;天列四星,妃象于焉垂耀。朕取法上玄,稽诸令典,爰命四后,内正六宫,庶弘赞柔德,广修粢盛。比殊礼虽降,称谓曷宜,其因天之象,增锡嘉名。”见《周书·皇后传》)。而更直接的渊源,则可能是东汉末年以来民间所出现的一夫二妻现象。据《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献帝传》记载,建安初年,秦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前妻杜氏留下邳”,便娶有二妻,无嫡庶之分。又《晋书·礼志中》记载:“郑子群娶陈司空从妹,后隔吕布之乱,不复相知存亡,更娶乡里蔡氏女,徐州平定,陈氏得还,遂二妃并存。”《三国志·吴书·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记载:徐平“两妇归宗,敬奉情过乎厚”。
由于皇后事关国家制度,孙皓多立皇后对后世曾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仅就民间而言,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便出现了史不绝书的一夫二妻现象,甚至被有些学者称之为“一枝二鸟”(参见薛瑞泽《嬗变中的婚姻——魏晋南北朝婚姻形态研究》,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6—208页)。如西晋“安丰太守程谅先已有妻,后又娶,遂立二嫡”;东晋南平陈诜先娶李氏,为贼所掠,遂更娶严氏,后李氏得还,“诜籍注领二妻”(以上皆见《晋书·礼志中》);北魏大臣陆丽娶“二妻,长曰杜氏,次张氏”,其子定国亦娶二妻,“嫡妾不分”(《魏书·陆俟传》)。至于多立皇后,尽管在东晋、南朝并没有任何事例,但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却比较多见。如匈奴汉昭武帝刘聪在皇后刘娥病故后先册立皇后靳月光,不久便“以其皇后靳氏为上皇后,立贵妃刘氏为左皇后,右贵嫔靳氏为右皇后”,后以靳氏淫乱,改立樊氏为上皇后,“又立其中常侍宣怀养女为中皇后”,乃至其“四后之外,佩皇后玺绶者七人”(《晋书·刘聪载记》)。北齐后主高纬废黜皇后斛律氏后,亦先立皇后胡氏,后又“拜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北齐书·后主纪》)。北周宣帝宇文赟先立皇后杨丽华,“号为天元皇后”,后因猜忌其父杨坚,“又立天皇后及左右皇后,与后为四皇后焉”,再加上稍后增设的“天中大皇后”,最后竟然“五皇后”(《周书·皇后传》)并存。这些都与孙皓的多立皇后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故陈寿批评孙皓“嫡庶不分,闺庭错乱,遗笑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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