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著名律师,不顾国民党当局的高压政策,决心与之在法庭上一较高下,因而组织了一个阵容强大、意见一致的21人的辩护团,竭尽全力为“七君子”爱国无罪进行辩护,这其中就有南京的4位律师,分别是江庸、江一平、陈霆锐、俞钟骆。而沈钧儒本人也利用法律,将法庭变战场,唇枪舌剑,揭露南京政府迫害爱国人士的罪恶行径,轰动一时。
遗憾的是,像沈钧儒这样的律师在民国却是少数。“关于民国时期律师整体素质及其表现,委实令人不敢恭维。为了多捞钱,提高社会地位,不少律师争相依附政治势力,与法官沆瀣一气,坑害当事人。”徐家力教授说,曾有人尖锐地斥责民国的律师:“现在那些狂吹法螺的大律师,就是过去贼头贼脑、刀笔害人的老讼棍。过去讼棍欺骗,是藏头露尾,做些偷鸡盗马的勾当。现在律师敲诈,公然明目张胆,有降龙伏虎的神通。”
民国司法黑幕,让有良知的律师备受煎熬。上海的大律师吴经熊在20世纪50年代所写的自传《超越东西方》一书中说:“这是我生平最好又是最坏时期的开头,这段时期从物质上说是最好的,从灵性上说是最坏的。有两年半的时间,我每晚都要出去应酬。即使是想起那些日子,也能闻到一股地狱的气息。”换句话说,他最有钱的时候却是他感到最不快乐的时候。这种挣扎,使他在担任了两年多的律师之后,就离开了这一职业。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会与律师狼狈为奸的,记者在1915年2月8日《时报》第五版及9月17日《时报》第8版上看到这样一件事:1915年,律师卢尚同为他的客户赢了一件有关房地产的诉讼,赚得1400元诉讼费。他的客户是一位妇人,她告诉卢律师,为了表达她对审判该案法官的谢意,她想送给这位法官一块刻有“仁治”的匾。卢尚同就建议说,这样做在民国时代不太合适,捐钱才是更直接的感谢方式。这位妇人便请卢转交300元现金给法官,后来又直接寄给法官一张500元的支票。当该法官收到支票及那300元时,觉得很奇怪,问明缘由后,他向司法部做了报告。卢尚同因欺诈客户金钱被起诉,并被定罪,被判入狱13个月,他的上诉也被驳回。
请律师要花费一名工人一年的收入
那么,什么人才能请得起律师呢?
徐家力教授告诉记者,民国时期律师的收费标准有明文规定。记者在档案局看到了一份1947年律师代理诉讼分收酬金标准,比如:讨论案件,每小时4千元;节录文稿,每百字200元;撰拟民事第一审诉状,每件2万元,第二审诉状,每件3万,第三审诉状,每件5.3万元……记者简单地算了一下,要想打完一场完整的民事官司,中间再纠结一些,无论输赢,花费都要在百万元之上。
但千万别被这个数字吓住了,因为1947年货币的购买力很低,一位民国史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当时买根油条就要300元。这一年的五六月份,一石米的价格为四万六千元,而一个上海全职工人的月收入,只能买2石米。换句话说,打完一场前景不明的民事官司,要花费一个上海工人近一年的工资。
看了这笔账,可以想象,什么样的人才能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了。
民国律师的收入远高于一般社会成员
那么,律师到底会有多少收入呢?
1930年秋,上海大律师吴经熊在开业的第一个月的收入差不多有4万两银子,相当于当年的4万美金。虽然从此之后,他的收入没有了开业之初的这种聚集效应,但还是要比他“当法官和教授加起来的钱都要多”。
30年代中期,据名律师史良自己说,在1935年一年中她“做了三万多元的案子”,折算一下,平均每月收入至少在1000元以上。大名鼎鼎的陈霆锐律师,为了买一部当时最新式的“皮尔卡”汽车,花费了3200两银洋。而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颇有名望的律师也都自备汽车,他们的生活质量的确不是一般收入者所能企及的。
如果说那是名律师的收入,那么,一般的律师收费如何呢?
记者调查的情况是:平均起来,民国一般律师月收入在200~300元之间,而同时期其他社会阶层的收入如何呢?小学和中学教员为30~100元及70~160元;大学教师,助教100~160元,讲师160~260元,教授400~600元。在外国企业服务的高级职员为200~400元,中低级职员为50~100元;传统旧式商店中的店员或职员则仅有10~30元。可见,就一般的律师而言,其收入也绝对在一般社会成员之上。
民国女律师凤毛麟角,但知名度高
记者发现,民国的名律师中,女律师令人印象更为深刻。虽然律师行业兴起之初,有关条例明文规定,律师必须由男子担任,但女子成为律师已势不可挡。
其实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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