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辨》),归根结底是要垄断思想,独霸话语权。非但不允许公开议论,连想都不让你想,从根本上给你彻底洗脑。总之,只要是“非”的、有可能危害“一”的,有可能“乱”的,敢于“议”朝政而影响“一尊”的,都要禁,都要杀。这就是焚书坑儒和不让办“私学”的要害。
《辨》文将“坑儒”事件定性为“故事”,说“故事原型见于《说苑》卷二十《反质》”。《辨》文引唐刘知己《史通·杂说篇》批评西汉刘向《说苑》“广陈虚事,多构伪词”,于是就得出结论,“《说苑》属稗官野史之流,坑儒一事,本不足信。”从而否定历史上曾经有秦始皇坑儒之事。刘向的《说苑》虽然有刘知己指出的毛病,但刘知己只是说它“广陈虚事,多构伪词”,而没有使用全称判断说它“全陈虚事,皆构伪词”,全盘否定《说苑》的价值。而《辨》文却由此就否定它对于“坑儒”记载的真实性,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更令人不解的是,《辨》文说司马迁“基本上因袭《说苑·反质》的传闻”。司马迁为西汉中叶人(公元前135——前93年),他去世十六年后刘向(公元前77——前6年)才出生,《辨》文也说刘向是“西汉末叶”人。但是司马迁居然会“因袭”一个当时还没有出生者的内容,那不也成了关公战秦琼了吗?这反而证明《说苑》起码在“坑儒”这件事情的记载上没有“陈虚事”、“构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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