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造成唐代中后期人口大量逃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赋税与徭役。“夫流亡之人非爱羁旅、忘桑梓也,敛重役亟,家产已空,邻伍牵连,遂为游人。”(《新唐书》韩思彦传)人们逃亡,主要是逃避赋税与徭役,两税法的实施正是针对人口逃亡而来的。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旧唐书》杨炎传)就是不分主户还是逃亡而来的客户,统统一样要向国家纳税服役。这种税收改革增加了唐王朝的税收,也多少改变了无地或少地农民赋役承担不均的问题,因而起到了相对稳定社会、减少逃亡的作用,但没有从轻徭薄赋这个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人口的逃亡到唐王朝灭亡之前都没有解决,逃亡实际上成了人民反抗的政府唯一手段。
本文来源:《光明日报》2010年11月23日第12版,作者:萧平汉,原题:《唐代中后期湘南人口逃亡略说》
在唐代极盛时期的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人口有961万户,5200万人。而到肃宗乾元三年(760年)猛降至193万户,1699万人,以后逐年下降,直到元和年间人口才开始回升,达247万户,到相对比较安定的长庆、太和年间,人口逐渐稳定在300—400万户之间。唐代中后期人口下降的根本原因固然与安史之乱息息相关,但也与政府控制不了流动人口有关。
早在开元天宝之际,租庸调制已经破坏。“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但将帅为了邀功,士卒死亡多不除名。在王鉷为户口使时,“案旧籍,计除六年之外,积征其家三十年租庸。天下之人苦而无告,则租庸之法弊久矣。” 在苛捐杂税的暴敛之下,人们不得不开始逃亡。其后则是“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殆三十年。”(《旧唐书》杨炎传)
人口逃亡到唐后期一直没有停止过。由于一家逃亡,租税均摊于邻里,邻里逃亡,其租税仍摊于乡县,于是一室空而四邻亦尽。一家逃而牵动乡邻,一乡动而牵动全国。元和十三年(818年)李渤上书曰:“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闅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旧唐书》李渤传)这里没有一个时间年限,不知道在多长时间内人口逃亡率在三分之二以上。
受安史之乱影响的主要是北方,南方由于没有受到战争的直接破坏,应该说影响不著。特别是湘南之衡、永、郴等州,物产较为丰富,“潭、衡、桂阳必多积谷……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沦波挂席,西指长安。三秦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旧唐书》刘晏传)人口的逃亡应当相对较少。但从文献上看,人口逃亡也是触目惊心的。柳宗元在永州(约805— 815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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