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的清修生活造成很大的冲击,随之而来的则是尼姑不再跼蹐于庵院一隅,而是走出庵院,进入民间,与民间闺房女子或家庭妇女结缘,进而成为民间妇女与外界交通的媒介。更有甚者,尼姑在与世俗民间交往的过程中,恋世情结日深,宗教情感日淡,进而出现了超脱佛门樊篱的“淫尼”。这不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动向,更是明代社会演进历程中出现的新的历史转向。
一、尼姑出家:逃避还是宗教虔诚
在论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将明代官方对尼姑出家年龄所作的规定稍作梳理。关于女子出家为尼的年龄,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规定,并与男子出家为僧的年龄限制大有差别。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④。建文[注: 简介 建文为明朝第二个皇帝建文帝朱允炆的年号,相对于公元1399年至1402年,前后共四年。明成祖朱棣在靖难之役成功后不承认建文年号,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三年[注: 电影 三年电影名:三年导 演:赵明编 剧:葛琴主 演:张瑞芳项埅舒适柏李蓝谷上 映:1954年地 区:中国大陆颜 色:黑白类 型:剧情片三年 (1954)故事梗概1950年2月,](1401),更是将女子出家的年龄上升到59岁。⑤
与此相应,明朝[注: 明朝(公元1368年~1644年,一说亡于1683年)是中国历史上承元朝、下启清朝的朝代,是以汉族为主推翻蒙古族统治者而建立起来的汉族复兴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廷对男子出家的年龄限制却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⑥。换言之,男子出家必须是在20岁以下。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注: 方可,字东曙,1984年生于武汉侏儒山,自幼研习书法及篆刻。13岁即在《湖北日报》、《书法报》、《湖北文艺指导》发表作品。]出家为僧。这种在年龄上的两反规定,究其用意而言,显然就是为了使尼姑、僧人能安于清修,并保持佛门庵院的宗教纯洁性。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自明代正统以后,出家为尼者已不再遵守朝廷的法律规定。如在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的一些寺庙中,私自剃度为尼的妇女日渐增多。根据史料的记载,这些妇女“有因不睦六亲,弃背父母夫男,公然削发为尼”。可见,其中女尼的来源,既有已婚的妇女,亦有未婚的少女。究其出家的原因,显然很多是因为家庭内的矛盾。每当遇到令节或每月的朔望,她们在寺院内传经说法,“诱引男妇,动以千计,夜聚晓散”⑦。
在说到尼姑的来源及其出家的原因之前,不妨对整个僧侣集团的出家原因稍作探讨。清初人尤侗论僧尼出家的原因道:“今日僧尼,几半天下。然度其初心,愿不及此。其高者惑于福慧之说,下者谓饥寒驱迫,不得已而出此。或幼小无知,父母强而使之,及其中道而悔,无可如何者多矣。”⑧
从上面的阐述不难发现,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于“初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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