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款待十年寒窗的读书人,并赐戴宫花,但司马光认为太过奢侈,独不戴花,直到同科进士劝说:“这是皇帝的赏赐,君命不可违。”才只好戴上一枝。
步入仕途后,司马光历任翰林学士[注: 官名。学士始设于南北朝,唐初常以名儒学士起草诏令而无名号。至唐玄宗时,于翰林院之外别建学士院,选有文学的朝官充任翰林学士、入直内廷,批答表疏,应和文章,随时宣召撰拟文字。]、御史中丞[注: 官名。秦始置。汉朝为御史大夫的次官,或称御史中执法,秩千石。-yushizhongcheng]、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注: 名称 秦、汉有黄门侍郎,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为帝王近侍。南北朝时地位逐渐提高,参与朝廷大政。 概括 唐天宝元年(742)改称门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权在握的司马光,不但对国家财产从无贪念,甚至还把皇帝给他的赏赐——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作为单位的办公开支,这在历代士大夫间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宋仁宗每年用于赠送、赏赐的东西,折合百余万钱之巨。作为谏官的司马光三次上书规谏。他说:“国有大忧,中外窘迫,在这财力困乏之际,不宜过度赏赐,实在必要的,应准许大臣用赏赐所得,捐献于营建山陵之用。”宋仁宗没有同意他的建议,继续大把花钱施恩。于是,司马光便把皇帝赏赐给自己的金银珠宝,拿出来作为谏院的办公费用,或接济亲友,坚决不给自己留下一丝一毫。
皇帝赏赐多,工资津贴高,灰色收入足,宋朝士大夫生活十分宽裕。俗话说,“饱暖生淫欲”,纳妾蓄妓,一时成为风尚。宋代魏泰《东轩笔录》记载,与司马光同时代的成都知府宋祁,就是写“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那位,一次与同僚聚饮于锦江之上,半夜天凉,命人回去取衣服,一旁的妻妾们争相去取,不多时,一人手里拿着一件,送来的衣服,竟达几十件之多,真是妻妾成群。
卖掉薄田为妻子料理后事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人之常情。司马光也并非无情之人,看他的《西江月》:“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难道不是一位多情公子?然而,作为洁身自好的士大夫,司马光却有自己的分寸,对于那些光怪陆离的所谓“享乐”,他保持着异乎寻常的谨慎,远远地观望一下,写写诗词抒怀一下,也就够了,不一定硬要攥在手里、揽入怀里、吞下肚里。因此,司马光诗词里多情,生活中却自律到苛刻。他生性恬淡,不好声色,恪守:“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不纳妾、不蓄妓,一生只娶一个妻子。他与张氏结发三十余年,始终相敬如宾。因为没有生育,张氏甚急,背地给他买了一妾,他敬谢不敏。为续后,他收养了族人之子司马康,作为养子。
《左传》曰:“侈,恶之大也。”司马光牢记古训,坚守底线,他做官四十余年,待遇丰厚,赏赐颇多,却始终恶衣菲食,不留余财。有朋友写信给他借五十万钱,说那不过是他卖掉一个婢女的小钱。司马光看了非常不快,回信说:“某家居,食不敢常有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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