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皆朕之财。……人孰无气,且如先生每也有僮仆家人,难道更不责治?”看来,神宗根本不承认雒于仁的批评。的确,明末社会好酒成风。清初的学者张履祥记载了明代晚期朝廷上下好酒之习:“朝廷不榷酒酤,民得自造。又无群饮之禁,至于今日,流滥已极。……饮者率数升,定陵出土的皇后凤冠
能者无量。……饮酒或终日夜。朝野上下,恒舞酣歌。”意思是说,明代后期对于酒不实行专卖制度,所以民间可以自己制造酒,又不禁止群饮,饮酒成风。喝酒少的能喝几升,多的无限量,日夜不止,朝野上下都是如此。神宗的好酒,不过是这种饮酒之风的体现罢了。神宗在17岁的时候,曾经因为醉酒杖责冯保的义子,差点被慈圣太后废掉帝位。这件事他倒是承认。至于说到好色,神宗虽然似乎不及他的祖父,但却一点也不逊色于他的父亲。他在万历十年(1582)的三月,就曾效仿他的祖父世宗的做法,在民间大选嫔妃,一天就娶了“九嫔”。而且,神宗竟然还玩起同性恋的勾当,即玩弄女色的同时,还玩弄小太监。当时宫中有10个长得很俊的太监,就是专门“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号称“十俊”。所以,雒于仁的奏疏中有“幸十俊以开骗门”的批评。这一点,神宗与当初荒唐的武宗有一点类似。至于贪财一事,神宗在明代诸帝中可谓最有名了。他在亲政以后,查抄了冯保、张居正的家产,就让太监张诚全部搬入宫中,归自己支配。为了掠夺钱财,他派出矿监、税监,到各地四处搜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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