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第四期《山东社会科学》蒋秀丽的文章就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分析说,先是坚持君主专制与皇族集权延误了新政破旧布新的时机。
清末新政所带来思想上的嬗变和新的阶层的形成,必然要求将变革引向更加深入的轨道。但是,新的阶层并不满足于*改革的一纸空文。它所要求的是实实在在的参政权。统治集团能否顺应时代潮流,对*体制进行实质性的改造,是其*改革能否成功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政局能否稳定的基本因素。统治集团只有放弃一部分权力给这些新的阶层,扩大统治基础,才能维持其统治。
专制是覆亡政府的导火线。清末新政期间清廷极端的专制与皇族集权阻断了新政的实质性进展,也延误了近代化的大好时机。由于清廷拒绝通过参政权扩大的途径将新兴阶层吸收到政权中来,其权威的合法性也就失去了理论的依据和阶级基础。当清廷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并宣布缩短立宪期限的时候,已经为时过晚。
其次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夺利削弱了中央政权领导力。
一个近代国家的*体制既保持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又必须有适当的地方自主权,而实行君主立宪就可能达到这双重目的。新政期间,尤其是预备立宪本来给清廷调整几十年来中央和地方分权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但是,由于统治者的思路没有随*改革的时势而调整,慈禧和以摄政王载沣为首的年轻的满族亲贵们却只是借改革削减地方权力,一味集权中央,借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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