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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钦定宪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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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37: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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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这种情况说明,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清政府,一方面迫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立宪运动日益高涨的压力,不得不改弦易辙,宣布“预备立宪”;另一方面又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考虑,不愿意也不可能向资产阶级让出更多的权力。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二元制和虚君制都属于君主立宪制的一种类型,其实质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势力而分享政权。前者有利于封建势力的保存,后者对资产阶级的势力扩张较为有利。究竟是采用前者还是后者,这是由当时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力量对比决定的。资本主义发展不够充分的国家。如王朝统一战争时期的德国和意大利,二十世纪初叶的俄国,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建立的都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度,反之亦然。在清末预备立宪中,清政府和资产阶级立宪派都在争取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立宪制度。出于形势所迫,清政府已开始把一些资产阶级的头面人物或资产阶级化了的士绅接纳到政权里来,具有议会雏形的咨议局和资政院的选举和成立就是这方面的最好例证。尽管这种接纳极其有限,但可以预测,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增长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资产阶级的势力必将进一步扩张,在政权内部进行夺权斗争,乃至最后变二元制为虚君制,实现资产阶级控制政权的*格局。世界上许多国家如二月革命后的俄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的虚君制就是通过上述转化实现的。对此,清政府是无法预测的。只是由于宣统政局的变动和辛亥革命的爆发,他们都没有达到自己的立宪目的,清政府被革命所吞没,资产阶级立宪派则摇身一变,附合了革命。
《钦定宪法大纲》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宪法纲领的性质,还可从清政府内部守旧势力对它的攻击中得到证明。守旧势力主要包括三种人:一是排汉思想颇为强烈的满族亲贵,如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铁良,军机大臣兼学部尚书荣庆,醇亲王载沣、陕甘总督升允、贝勒毓朗、旗人良弼等。他们认为“立宪政体利于汉人,而满人历朝所得之权利皆将因此尽失,故竭力反对之”;(《梁启超年谱长编》第5册第473页。)二是既善于揣摸亲贵心理,又与统治集团内主张立宪的所谓“新派人物”矛盾较深的汉族大臣,如大学士王之韶、孙家鼎、吏部尚书鹿传霖、都御史陆宝忠等人。这些人都是“久处要津广蜚令誉者”,其权力地位来自旧的*体制,担心“立宪利新进不利耆旧”,一旦按《钦定宪法大纲》变更*制度,实行三权分立,自己的权力地位将为“新派人物”所取代,于是也附合亲贵反对《钦定宪法大纲》不遗余力;三是闭目塞听、恪守祖宗成宪不能变的顽固官吏,如内阁学士文海,京师大学堂总监刘廷琛,学部丞参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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