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亚泉:《政党论》,《东方杂志》第8卷第1期。)。预备立宪阻力很大,改革事业困难重重,必须组织政党,厚集力量,坚决拥护立宪制度,支持改革派,竭力抵抗反对派的破坏,以利宪政进行。现在国民*能力薄弱,无权利思想,不论政府如何昏庸腐败,皆听之任之,这种状况不改变,纵令实行立宪,也徒有其名。要改变这种状况,“必恃有先觉者以为之提倡,而后自觉的国民乃始兴起。其培养此*思想,网罗此先觉之士者,莫若政党。故政党者,实社会初开明之曙星,而立宪*之先河也。”(与之:《论中国现在之党派及将来之政党》,《新民丛报》第92期。)
到1910年0月资政院开院时,最初一批立宪团体已成立好几年,均积累了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活动经验;经过几次国会请愿和第一届谘议局联合会,各省立宪派人士密切了联系,增进了了解,有了共同的*语言,尤其认识到有进一步组织起来的必要,组建政党的条件基本成熟。资政院中的钦选议员彼此缺少联系,讨论问题往往意见分歧,也觉得要提出重要成熟的议案,必须组建政党。同年11月宣布1913年召开国会后,资政院和谘议局议员及立宪派人士认为国会召开之期不远,而国会*也就是政党*,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国会,使国会真正发挥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同时为了获得多数议席,进而组织政党内阁,取代封建官僚*,益觉组织政党刻不容缓。于是在1911年上半年,宪政实进会、政学会、宪友会、辛亥俱乐部相继成立,这就是中国的首批合法政党。
在这批合法政党中,以宪友会的酝酿过程最长。宪友会是在国会请愿同志会和谘议局联合会的基础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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