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林林总总的社团当中,以实业家为主体组成的商会可谓独具态势。它不仅遍及全国各主要大中城镇,而且广泛涉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能量与影响堪称个中翘楚。认真研究这一课题,有助于我们从新的侧面了解近代中国早期民族资产阶级的特点,以及辛亥革命何以具有如此独特而浓郁的悲喜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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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考察一下辛亥革命时期商会的发展状况,看看它究竟具有多大的*能量和社会影响。
清末之有商会,严格地说始于1904年。当时,全国还只有3个商务总会,19个分会,会董与会员总共7千余人,但仅两年之后,全国范围内已正式成立的商务总会增至28个,分会多达140多个,会董、会员总共62,000余人。到1911年,全国的商会更进一步增多。其中商务总会53所,拥有会董、会员41,114人,商务分会787所,有会董、会员173,658人。总、分会合计,共214,772人。数目的增加,明显反映商会的力量迅速增强。
然而,数字的递增毕竟只是说明一种表面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各行业的资本家通过商会这一枢纽机构,凝聚成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在此之前,工商业者虽然拥有传统的会馆、公所等类似行会性质的组织,但由于地域和行帮的种种限制,相互之间畛域分明,深存芥蒂,远不能满足资产阶级日益发展的需要。任何一个阶级,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从事最基本的社会活动。经清廷谕允而具有合法社会地位的商会诞生后,把所在地区的资本家不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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