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咸同之际江南瘟疫探略 |
|
时间:2007-3-9 16:49:02 来源:不详
|
|
|
发生,尽管一般都是在灾荒、战乱因素,人口因素,环境因素和习俗因素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49] ,但每次必然有其特殊的机缘,即具体而独特的原因。我们的研究不仅要指出通常都存在的一般因素,更应深入细致地勾勒出这些原因和结果之间具体的关联并揭示出其独特的因素。实际上,一般而笼统的论述并不需要以具体深入的研究为前提,有时甚至不用研究也不难知晓一二。在这三种因素中,与战争的关系稍后再论,另外两种明显不属于我们所说的具体而独特的因素。就自然灾害而言,根据对陈高傭等不完全记录的统计,1854—1863年,江南共发生除瘟疫外的各种天灾9次,此前十年和此后十年均为7次[50] ,并无显著的差别。而从各种地方志“祥异”中的记载来看,咸丰年间,主要的灾患只有六年的蝗灾、十一年冬的大雪以及二年的地震,其中唯六年的蝗灾影响较大,然与嘉庆十九年之旱灾,道光三年和二十九年之水灾仍不可同日而语。与此同时,在一些县志中,还有不少岁稔的记载[51] 。举例来说,关于咸丰十年的瘟疫,谢高潮将其和雨水偏多相联系[52] ,可事实,当年江南的灾情并不突出,譬如,未被太平军攻占的南汇县虽秋雨偏多,但岁仍丰稔[53] 。其他大多地方志,都未提及当年有什么水灾。这一年出现瘟疫的地区,像无锡、苏州、嘉兴和湖州等地,均是受战争破坏相当严重的地区。显然,是战争引发了瘟疫。至于说政权腐败,从长远的观点来说,当然是有联系的,但具体而言,当时的政权并不见得比此前或此后更加腐败。由此可见,战争是这次瘟疫唯一直接的主要的因素,尽管此间发生的一些未必严重的天灾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实际上,这也是清代江南唯一一次由战争引发的大疫。
关于战争与瘟疫的关系,谢高潮从三个方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