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民族主义同爱国主义以及民族精神,当然不是一个东西,有着相当的区别,但它们之间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对历史上和现代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一直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积极的肯定。“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明确提出,要“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强调“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丰富着这个民族精神”。除非是把民族主义看作是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根本对立的东西,否则就很难对民族主义作出完全否定的评价。
可不可以考虑这样来对民族主义进行表述:民族主义是以民族权益和民族感情为核心内容的一种*观念、*目标和*追求。这样一种表述的好处是,不事先对民族主义作价值判断,而只是对民族主义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作客观的叙述,留下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评价的宽广余地。我提出这个建议,只是为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和思考提供一点素材。这样的表述也许是不完善的,或者不准确的,但通过大家的讨论,一定能够完善起来,以至形成一个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提法。
耿云志:既然国内外的学人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说法甚多,我认为要给“民族”或“民族主义”下一界说,且能取得大多数人的同意,恐怕很难。但我同时也认为,不能因为有这种学理上的歧异,就否定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客观性和历史合理性。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我不得不首先提出我个人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看法。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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