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族至少有以下几个因素是不可少的,即:(1)长期共同活动的地域;(2)历史上形成的共同文化;(3)长期紧密联系的经济生活、*生活和文化生活所造成的国家认同。据此,则凡是维护这些东西,使之不受其他民族之侵害;同时,也不去侵害其他民族这些东西的思想原则,就是近代的民族主义。这样的界说虽然不像数学和物理学定律那样明晰、确定而不可移易,但也绝不是可以轻易歪曲或否定的。
宋志明:“民族”难以准确地定义,犹如“文化”。斯大林的民族观着眼于欧洲资本主义初期的情况,强调经济的要素,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近代社会的情形。费孝通的民族观强调文化的要素,注意到中国民族现象的特殊性。我认为,民族是与人类相对而言的。民族是人类的组成单位,犹如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位。社会不可能是单一的家庭,人类也不可能是单一民族。除非另有一个星球向人类挑战,迫使人类成为一个社会共同体来应对这种挑战。“主义”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指有主语的学说,如马克思主义、凯恩斯主义等等;一是指无主语的思想倾向,如科学主义、个人主义、恐怖主义等等。民族主义属于后者。“主义”是一个连接率很高的词汇,有些词一旦与主义连接,便有了负面的含义。如科学主义,表示一种把科学当成崇拜对象的错误的思想倾向。《辞海》的编纂者就在这种意思上解释“民族主义”一词。我不同意《辞海》对“民族主义”所做的释义,因为这个词语不一定只在负面的意义上使用,它也可以在正面的意义上或中性的意义上使用。我主张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民族主义”一词,而在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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