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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鸿章对日本认识的转变(1870-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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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3: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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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对日本灭琉一事采取强硬态度。恰值美国前总统格兰忒(Grant,U.S.)于1879年5月经中国赴日本游历,李鸿章请其调停中日琉球争端。格兰忒的斡旋并未奏效,仅仅导致1880年日本派@⑥户矶来华谈判。日本的打算是,以琉球南部的两个荒岛定为中国管辖作为交换条件,修改1871年签订的《中日通商章程》,取消其中关于禁止“内地通商”的规定,给予日本片面最惠国待遇特权,即所谓“分岛改约”。谈判期间,俄国派一支由两艘铁甲舰、13艘快船组成的舰队开赴远东,在长崎购买了价值50万元的日本煤。总理衙门恐日俄要结,采纳一部分人“联日拒俄”的主张,接受了日本的要求,与日本草拟了《球案条约》。
李鸿章于中日谈判之初,为“不于俄人外再树一敌”(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11卷,第29页。),也曾主张分岛以存琉球宗祀,来年再议改约。但后来他逐渐认识到,在中俄、中日关系中,中俄关系的处理更加重要。中俄关系紧张,日本便必然“伺隙而动”,乘机要挟,“日人之诡谲,断不肯助我拒俄。”(注:薛福成:《庸庵文别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60页。)因而主张赋予与俄国议约的大臣曾纪泽以便宜行事之权,早结俄案。后来,李鸿章得到确切的消息,中俄关系有缓和的希望,“俄人实为自固门户起见,尚未蓄意起衅”(注:薛福成:《庸庵文别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5页。)。于是对日本的态度转趋强硬。他在11月11日给清廷的奏折中力辟“联日拒俄”之说,认为:“俄事之能了与否,实关全局。俄事了则日本与各国皆戢其戎心,俄事未了则日本与各国将萌其诡计。与其多让与倭而倭不能助我以拒俄,则我既失之于倭,而又将失之于俄,何如稍让于俄而我得借俄以慑倭。”(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39卷,第4页。)主张暂缓批准《球案条约》,“意在俟俄约定后,决计翻改前说”(注:薛福成:《庸庵文别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60页。)。1881年2月中俄就伊犁问题签订《改订条约》后,李鸿章立即致信总署,要总署“力持定见”,不要害怕日本的“虚疑恫喝。”(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11卷,第45页。)由于清政府拒绝批准《球案条约》,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起来,实际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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