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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的中西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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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8: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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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最初十年中,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卖给中国商人胡椒等热带产品获得的收入,远超过购买中国商品的支出,利润在100,000和500,000盾之间。而且,购买中国货也无须付现银9。南洋的中国帆船贸易,在18世纪中叶,达到了高峰。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1731年至1740年,每年来往于巴达维亚和广州之间的中国帆船平均有17.7只,年均运输茶叶6.048担。其中,173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购买的茶叶多达15,229担。从中国东南沿海港口宁波、厦门和广州前往巴达维亚的帆船,在1731年至1735年间,共有88只10。
尽管,荷兰在爪畦岛建立殖民地,客观上为清代南洋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机会。然而,这种贸易已丧失了独立性,并逐渐纳入了荷兰殖民地经济体系。荷兰从维护它的殖民利益出发,实施对帆船贸易的管理。例如,严格限制中国帆船行驶的路线和停泊的港口,特别规定贸易集中在巴达维亚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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