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8世纪的中西贸易 |
|
时间:2007-3-9 17:28:47 来源:不详
|
|
|
行,以垄断进出口货、保障税收。帆船贸易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荷兰对华贸易的政策。当东印度公司采取以巴达维亚为中转港口、间接购置茶叶时,帆船贸易便处于繁荣时期。而当直接从阿姆斯特丹派船至广州购买茶叶时,帆船贸易便会受到巨大冲击。例如,1756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在阿姆斯特丹组建了中国委员会,专门负责经营中荷间的直接贸易。这种经营方式一直沿续到1795年,直至炼印度公司由国家接管11。此间,巴达维亚失去了在中荷贸易中的主角地位,南洋的中国帆船贸易也随之衰落下去。1791年至1793年,平均每年只有9.5只船航行在巴达维亚与广州间。由中国东南沿海港口驶往南洋的帆船,也相应锐减。根据每五年一次的统计,1771年——1775年间,只有21只中国船抵达巴达维亚,仅相当于高峰时期的四分之一12。而且,这些船只又主要来自厦门,以载送契约苦力为主,中国商品的出口已不占主要位置。
更有甚者,当侨居南洋的中国商人经营的贸易和手工业获得发展时,荷兰殖民者将其视 为对自己垄断贸易的威胁,竟至大规模血腥屠杀华侨。1740年10月,荷兰殖民者以禁华侨“游民”为由制造的“红河惨案”,严重地摧残了帆船贸易。巴达维亚城中国商人的贸易组织和基础设施破坏殆尽,主要商人和经纪人或被杀、或被流放。1743年以后,虽然渐至恢复,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