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世人认为太平天国滥封官爵,官制杂乱无章,本文认为这种结论值得商榷。
(一)太平天国前、后期始终保持着清晰的官阶体系。
历代封建王朝通常以勋爵品阶来衡量官员的尊卑贵贱,爵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尊号,勋是表示奖赏有功人员的称号,品阶表示官员的实际等级。历代王朝的官制中官吏的等级分明,九品十八级以下不算官,是未入流的人员,国家不负担其俸禄。太平天国如何以官阶来确定官吏实际的等级地位呢?
太平天国设勋,前期实行功勋加等制。凡参加金田起义者为功勋加一等;凡参加永安突围者为功勋,再立功加等,可以累计。但天京事变后就不再见功勋“加等”、“降等”的记载,前期的功勋加等与官职的升陟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明确规定,故只能看作是一种赏赐、一种荣誉。太平天国不设品,太平军攻城略地之始实行圣库制,随后以掠浮财、征田赋来解决财政开支问题。后期,各王各将自霸一方,自己解决供给。中央政府没有统一的禄秩制度,故未设品。太平天国的正职官体系为王、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既是官爵名称,又是太平天国自尊至卑的官爵等级序列,是太平天国前期划分官爵等级的依据。这十数个等差是表示官员等级的官阶,而不是具体的职务,具体职务要另行安排,这与封建政权有很大的区别(封建政权官名同职务密切相关)。太平天国的正职官只体现等级,如六官丞相并不全理中枢事务,有半数以上在外统兵打仗,林风祥、李开芳、吉文元、赖汉英、林绍璋等北伐、西征将领中也有六官丞相,其余六官丞相中的曾钊扬、卢贤拔则在东王府从事文书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太平天国自身文献中有将非官阶的职官与官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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