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孙中山一生三次到北京:
1945年孙中山之子孙科被
孙中山在这里当选临时大
马君武拳打宋教仁 受到
萧龙友为孙中山诊病
《孙中山之死》南京遭禁
中山陵为何没有墓志铭
孙中山不赞成“鼓掌通过
孙中山家族后人生活现状
松本楼:昔日招待孙中山
最新热门    
 
孙中山、黄兴比较散论

时间:2007-3-9 17:40:45  来源:不详
兴中会日本分会成立不久,孙即“向会员商借五百元作赴檀香山旅费”,会员“及闻”,“乃大为反对,且不再莅会所”〔40〕。1903年冬,孙在日又“有檀香山之行,以资斧不足,向黄宗仰商借二百元,始克就道”〔41〕。 

再看“专任筹款”: 

1894年秋,檀香山兴中会成立后,孙即“提议发行革命债券,规定成功日加倍偿还,前后约得香港银数万元”〔42〕。可是,翌年初,梁启超抵檀募款,“捐助勤王军饷者大不乏人”,在他从未涉足的生地,竟“募得款项华银十余万元,另招上海广智书局股银五万元”〔43〕。前者为港银,日后还要“加倍偿还”;后者为华银(比港银值高),是“捐”,数额也大得多。 

1896年,当孙“莅美”“奔走各埠”“毫无所得”之时,1899年康有为等至美,“复假商业救国美名”,“向各地华侨募集股金不下华币千数百万元,其中属于致公堂会员者实非少数”〔44〕。 

1903年冬,孙抵檀香山后,其母舅杨文纳以孙1896年第一次游美“成绩不佳”〔45〕,乃力劝“列籍洪门,以厚党势”〔46〕,被封为“洪棍”,他踌躇满志手订致公堂新章,按新章规定,每个会员须缴纳注册费美金二元,“会员逾十五万人”,“总数可收入美金三十万元以上,倘以此款协助祖国革命党充购械起兵之实用,则满清政府运命之日臻危险,不言可知。致公堂职员对总理此项计划,极为赞成,遂推举总理及总堂大佬黄三德二人亲往全美南北各地,劝导……注册,……周游南北数十埠,历时半载有余,……报名注册者,寥寥无几”,后孙“旋渡欧洲”,来时借款就道,“濒行前犹赖欧美学界同志接济旅费始能成行。由此可知洪门总注册之成绩如何矣。”〔47〕 

1904年,孙中山雄心壮志未泯,再度来檀,乃变换手法,“印制一种美金十元之军需债券,载明‘此券实收美金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