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民族压迫的程度可见惨重。
4,投充
迫使各地百姓投充到旗下为奴,这个又是清朝初年的一个严重的民族压迫,满族的封建主为了扩大劳动人手,凭借着权势,强迫大量的民人投充为奴。
清朝的民族歧视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官缺分满汉,满族官员可以任汉缺,而汉族官员却不能任满缺,同一职如尚书侍郎,满族的权力大于汉族,另外,满族主要出任高级别的官职,保证满族在政府机构中占绝对的优势地位。
2,满族不准许通婚,八旗女子不可以嫁于汉人,而汉族女子则可以嫁于八旗。
3,满族人只能为职业的军人,不准许从事生产活动,满族人的生活全靠政府财政供应。
4,对满族实行与汉族不同的法律,审判机构也是单独,如果是满汉纠纷,满人所受到的处罚要远远轻于汉人。
清朝从入关就开始就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歧视和压迫清廷统治下的广大人民,对各族人民 实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民族猜疑和压迫政策。处处提防,歧视,压迫占人口最大多数的汉人,而辛亥革命“排满”民族主义的出现就是对这样的民族政策的反抗。1904年,孙中山在《中国问题中国的解决》一文中,怀着强烈的民族主义的义愤,列举了清政府“把我们作为被征服了的种族来对待”的八条罪行,控诉清朝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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