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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分意度与何绍基的碑帖兼容思想

时间:2007-3-10 9:00:49  来源:不详

 

启功先生说:“碑与帖,譬如茶与酒。同一人也,既可饮茶,亦可饮酒。偏嗜兼能,无损于人之品格,何劳评者为之轩轾乎?”[1]认为碑与帖上的书法本无高下之分。不过在清代,碑与帖却发展为不同书法流派的名称,学碑者号称碑派,师帖者号称帖派,学碑者与师帖者常因观点不同而互相贬损。阮元在《北碑南帖论》中就详细品评了碑与帖的不同特点,认为南帖中“字全变为真行草书,无复隶古遗意”,而北碑中则“古人遗法犹多存者”,明显表示出对北碑的肯定与提倡。[2]随后的包世臣和康有为,更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尊碑抑帖、尊魏卑唐的态度。后人评价他们说:“虽然都祖述于阮氏,但是已经走了样。他们两人的学术,既颇粗疏,态度又很偏激,修辞不能立诚,好以己意,逞为臆说之处很多”。[3]在这种尊碑贬贴的大背景下,何绍基作为阮元的弟子,却能从篆分意度出发,崇碑却不抑帖、卑唐,而是兼容并包,师法碑帖精华,并因此超越了南北派别之见,把书法的发展置于较为宽阔的空间中,终成一代名家。

何绍基(一七九九——一八七三),字子贞,曾号东洲山人、东洲居士,晚年号猿叟、又作蝝叟,亦有惜道味斋、九子山人、黑女庵主、闽黔粤蜀使者等号。何绍基年少时即有才名,但科举之路却并不顺利。道光十六年(一八三六年)年近不惑才考中进士,历充国史馆、武英殿协修、纂修、总纂、国史馆提调、四川学政等职。咸丰四年(一八五四年)因条陈时务不当被罢官。此后,何绍基即以教授生徒、著书立说为职志,先后主讲济南泺源书院、长沙城南书院,主持苏州、扬州书局。

何绍基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在父亲的影响下学习书法,对帖浸润己久、体会弥深。他对帖派之祖王羲之甚为推重,并能公允地评价帖的可取之处。特别是他从篆分意度出发,认识到了南北书派的相通之处,因而对阮元的南北书派论产生了疑窦:“南北书派各流别,闻之先师阮仪征。小子研摩粗有悟,窃疑师论犹模棱。”[4]他认为要达到矫正时弊的目的,确应力学北派,然而不能因此忽视南派的价值,从而超越了南北派别之见,为自己的书法风格融入了更多的审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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