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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末清初实学思潮的哲学意蕴

时间:2007-3-10 9:03:04  来源:不详
了宋明理学或以理,或以心,以及佛道二家以空无为世界本原的唯心主义观念,深刻地说明了气这一范畴的本质属性,从而把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阐释并界定气的本质属性的同时,对与之相关的理、气关系和道、器关系问题,王夫之也予以了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论证。

    针对程朱理学割裂理、气二者之间的关系,主张“理气各为一物”,认为“理在气先”,从而于“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观念,王夫之认为,理与气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他说:“理与气不相离”,“凡言理气者,谓理之气也。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34]正是因为理气相依,所以二者之间也不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也就是说:“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在认定理气相依的基础上,王夫之进而提出了“理在气中”的主张。他说:“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既然理气一体,“理固在气之中”,理不能脱离气而独立存在,那么,就不能说气外有理,也不能于“气外求理”。王夫之明确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35]这就彻底推翻了程朱理学唯心主义的理气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气本论的内涵。

    在道器问题上,王夫之也坚持了朴素唯物主义的立场。在他看来,道指事物的一般规律和普遍法则,所谓“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则谓之道”[36]。器则是具体的事物,也是具体的存在。如同“理在气中”一样,道器二者也相依相存,密不可分,道寓于器之中,道不能离开器而独立存在;器则体现道,即器可以求道。王夫之认为:“统此一物,形而上则谓之道,形而下则谓之器,无非一阴一阳之和而成,尽器则道在其中矣。”[37]不仅如此,作为反映事物一般规律法则的道,并非是永恒不变的,它还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有其器才有其道,器变则道亦变。对此,王夫之也有一段精彩的比喻:“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则今日无他年之道者多矣。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未有牢醴璧币、钟磬管弦而无礼乐之道。则未有子而无父道,未有弟而无兄道,道之可有而且无者多矣。故无其器则无其道,诚然之言也,而人特未之察耳。”[38]可以说,在道器关系问题上,王夫之也彻底拒绝了自汉代之后沿袭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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