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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赴俄华工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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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9:03: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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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乘坐俄国火车,违反规定者每人课以十卢布的罚金;中国人和朝鲜人缴纳的居留票款上缴国库,税款一部分奖励主管部门,其余上缴;有关向中国人和朝鲜人征收过境税款的详细办法由内政部作出相应的规定。[28]不久又提出进一步的限制办法:禁止出售国有土地给外国人;禁止出租国有土地给外国人;禁止向外国人提供国库资金或包工;从1910年1月1日起禁止雇佣外国人工作。不久内政部综合所有的提议颁布了统一的侨民法,规定从1910年l月1日起阿穆尔地区国家工程中禁止使用外籍工人,只有在期限紧急而国内工人不足,致使工程不能如期完工的情况下才准许招募外国人。但当时由于阿穆尔铁路工程急需大批华工,为此国防部提议至少在该铁路建成以前不要执行上述规定,后经国家杜马讨论决定将该项决定推迟一年执行,即至少在1910年10月1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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