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朝重修《一统志》记述:“(鄂尔多斯)在归化城西二百八十五里河套内,东至归化城土默特界,西至喀尔喀界,南至陕西长城界,北至乌喇特界,东西北三面皆距黄河,自山西偏头关至甘肃宁夏边外,延长二千里有奇,至京师一千一百里。”[1]鄂尔多斯地区位于黄河和长城之间,从明中叶开始形成了它独特的区域社会。其最大的特点是游牧业经济。
清代内地寄民[2]开始进入鄂尔多斯地区是从清中期开始的。随着较有规模的“雁行”活动,鄂尔多斯地区逐渐从以前的纯游牧社会转变成蒙汉杂居、农牧交错的社会。
论文将较详细探讨前人往往忽略的“雁行”活动的初级阶段,从而更清楚地说明蒙古人和民人在新区域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并期望在前人的移民研究基础上有所突破或进展。本课题利用的新史料有清代鄂尔多斯地区各扎萨克衙门蒙古文档案,这些原始档案较好地反应了农牧交错地带形成的过程和面貌,是为史料价值很高的一部档案资料[3]。笔者在文中把扎萨克衙门蒙古文档案与多种汉文、日文史料相结合努力对“雁行”活动作出更为平稳的解释。
一、汉式农耕的开端
明中期,因蒙古的南下对明朝构成了威胁,为此,朝野上下对是否“复套”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也留下了很多有关鄂尔多斯地区的文献。魏焕的《边巡总论》中写道:“(河套或鄂尔多斯)元末为王保保所据,国初追逐之,筑东胜等城,屯兵戍守。正统间,失东胜城,退守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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