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边陲,是我国蒙古族主要聚居区。十九世纪中叶,在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直接影响下,蒙古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也发动了反对清王朝和反对蒙古封建统治的斗争。
一
鸦片战争以后,内蒙古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清王朝和蒙古封建王公势力的双重压迫和压榨下,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太平天国起义前夕,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的蒙、汉佃户,由于无力缴纳租项(每顷纳租银五两五钱、小租东钱三吊),共拖欠租银达四十七万两(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藏:《咸丰元年九月十四日理藩院尚书吉伦泰摺》。)之多。“数万蒙古衣食无资”,处于“嗷嗷待毙”(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藏:《咸丰元年五月初二日署理藩院尚书都祭院左都御史花沙纳摺》。)的悲惨境地。由此发生了蒙、汉农民的抗租斗争。
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为了解决财政上的困境,在内蒙古地区采取“开放蒙地”的政策,大肆勒征赋税,收取所谓“押荒”银两。1854年(咸丰四年),清政府议准首先开放察哈尔蒙古八旗官荒地数千顷,“招集富商,开垦升科”;1857年(咸丰七年),命黑龙江将军奕山派员“踏勘蒙古尔山荒地”,即从绰尔河(今呼伦贝尔盟札赉特旗、布特哈旗)至通肯河一带,开放一百十二万三千余垧土地,“招佃纳租”,以“每亩五升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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