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牙鲁卫位于今海参威东北滨海的雅兰河。 《满文老档》所载的女真卫所,如兀里河卫、兀者前卫、兀者左卫、兀里卫、兀里溪山卫、兀失卫、兀者托温千户所、兀者揆野人千户所、木束河卫、巴塔卫、屯河卫、古鲁山卫、扎岭卫、吉滩卫、安河卫、亦马忽山卫、阿速江卫,等等,都和《明实录记载相符,可见,明朝官方文献关于女真卫所的叙述,是可靠的,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明朝政府设立女真卫所时,对各部女真“头目”都要“赐给诰、印、冠带袭衣”。诰,即诰、敕。《明会典》卷一百一十二《诰敕》载,武官一晶至五品为诰命,六品以下为敕命。明代文献一般称为诰命、敕命或敕书。
明发给女真各卫的敕书共一千五百道,其中,海西女真一千道,建州女真五百道。
查明敕书的具体内容,对于了解明朝政府和女真的关系,非常重要。可惜,清太宗皇
太极为了掩盖其祖先曾为明帝属臣的事实,于崇德四年(1639年)将敕书尽行烧毁。《东华录》载:崇德四年六月辛亥,“先是满州、哈达、叶赫、乌喇、辉发、蒙古各处地方,俱领明国敕书,索岁币,至是,命大学士希福等尽行收取,焚于笃恭殿前。”这对研究明与女真的关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幸好,《满文老档》载录了明成祖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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