艘同型舰组成的梯队。(如图)(附图) 我在《谈谈中日甲午黄海海战北洋舰队的战斗队形》一文中认为,图中的一号舰是扬威,六号舰是超勇;二号舰是靖远,七号舰是经远;三号舰是镇远,八号舰是定远;四号舰是来远,九号舰是致远;五号舰是广甲,十号舰是济远。明确了当时刘步蟾所布夹缝雁行阵各舰的位置,便可从图上清楚地看出:一号与六号,二号与七号,三号与八号,四号与九号,五号与十号,正是五个左梯队。每个梯队正是大体由两艘同型舰组成的。因此,我认为,泰莱虽然在其所著书中,并未明确指出刘步蟾所改的横队,其中分队是什么队形,但是,从上述分析中应该可以断定为是由梯队组成的分队。
综上所述,刘步蟾改变的队形是“相并横列”。也就是以分队为单位组成的横队,而各分队大体上是由两艘同型舰组成的梯队。这也就是对夹缝雁行阵的表述。
上述论证如果能够成立,它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第一,它更进一步证明,泰莱关于刘步蟾改变议定队形的说法是与史实相符的,是可信的。最能证实的根据,就是夹缝雁行阵的实际情况与泰莱关于刘步蟾改变队形的表述,完全吻合。
这里,我要顺便说到,关于刘步蟾改变队形的原因,由于涉及到他的个人品格及其与泰莱的私人关系之类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泰莱认为刘步蟾改阵的目的是为了“善保其皮”(《中日战争》丛刊(六),第45页。),也是需要考辨的。
第二,议定队形较之于夹缝雁行阵要有利得多。它不仅机动性强,易于指挥,也较能发扬舰队火力。我们知道,海上战斗队形以纵队最能发挥炮火威力。由于纵队不仅可以使首炮和尾炮获得一定的侧射角度,更可全部发挥舷侧炮火九十度的有效射击区域;其次是梯队,舷炮射界为七十五度;最不利的是舰首向敌的横队,舷炮射界仅能获得二十五度。所以,在海战中敌我队形在战术对势上的优劣,应以舷侧对敌军舰首为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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