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不是“军标”,具体地说,这两省的绿营除督标、抚标、提标各有专辖外,其余陆路各镇协均交该将军与总督一体统辖。凡各营任卸、操防、巡辑、差遣及一切弁兵升调,均由各镇协具文申详,将军查考其军政举核咨商会题,至升调拔补则由总督移知。[28]这是从加强全省军事部署的角度考虑的,将军的实际兵权,比起独自控制几千“军标”之时,反而有所加强。此时的驻防将军已经改为满缺,所统官兵大部也是满兵,是解释这两处将军事权何以加重的关键。
五,伊犁与成都将军的兼统绿旗
八旗驻防中设置最晚的两处将军级单位是伊犁和成都。由于驻地战事甫定,以及形势、环境的特殊需要,这两处的将军亦被清廷赋予部分节制绿营之权。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平定天山南北,因其地究属新征服之区,加上距离遥远,地域广袤,军事控制、军事镇压遂占据最突出位置,所以伊犁将军之权特重,所辖包括在新疆各地的参赞、领队、办事、帮办各大臣,掌天山南北路之军政,专任边防之事及统辖“外夷”部落。“凡乌鲁木齐、巴里坤所有满洲、索伦、察哈尔、绿旗官兵,应听将军总统调遣。至回部与伊犁相通,自叶尔羌、喀什噶尔至哈密等处驻扎官兵,亦归将军兼管”。[29]旧时人将清廷在新疆的统治制度称之为“军府制度”,以与内地各省设总督、巡抚之制相对应,正是从清廷在这一地区实行的特殊的军事统治制度中显现出来的。
成都是全国十余个将军级驻防单位中唯一设在西南的一个,其事权、建置等各方面与内省和北部边疆各驻防都有差异。四川属新辟地区,打箭炉以西均为“改土归流”属地,当地少数民族既不同于内地汉族,也不同于北部边疆那些与满族颇有相同之处的诸蒙古、索伦和锡伯等部落,清廷总结了大小金川事变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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