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样分呢?
首先,这种分期只是近似的、有条件的。一般的历史分期也都是这样的。所谓近似的,是说它不是一刀两断,截然划分的;所谓有条件的,是指它不是普遍的。例如颁布摊丁入亩的法令以后,过了五、六年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所以我们说这种分期是近似的、有条件的。
为什么要分前期和中期呢?我们认为,时间虽然很短,只有一百九十七年,但是前后两期的发展情况有所不同。拿农业耕种面积来说,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垦田面积共五百四十九万三千五百七十六顷四十亩;到了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增加到七百四十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五项五十亩有奇。一百多年之间耕种面积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二,达到了百分之一百四十二,增加数目是不算少的。垦田面积的增加,说明前卮农业生产发展程度的不同,所以可以把它分为两期。
再拿人口增加的数字来看。一七一一年(康熙五十年)全国人口共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三百三十四人;到了一七六四年(乾隆二十九年)全国人口增加到二亿零五百五十九万一千零一十七人。如果以一七一一年百分之一百作为基数,那么到了一七六四年就增加到了百分之八百三十,在五十四年中间,人口增加了七倍多。当然,这其中有种种原因,数字也可能不够准确。这一增长幅度的出现,是由于摊丁入亩。因为摊丁入亩以后,再没有人口税了,徭役负担也免除了,过去隐瞒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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