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不仅有一套完整的统治体系和机构,更有独特的典章制度,诸如八旗制,以及特有的官名与爵名等。这本是人所共知之事。因为这在清朝的《实录》、官书以及有关著作中,均已言及。而近世以来学者论著之中亦多有论列[1]。如细心研读,应无疑义。然而学者中对于这一共知了然明确并认真对待者虽不乏其人,但不甚了了,或不求甚解,往往称错用错者亦为数不少。对此本来于理不通于史相悖之事,人们似乎并不在意,人云亦云,不以为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相沿成习而违背历史常识的认识误区,直至今日。笔者亦曾是陷此认识误区中之一人。十数年来,由于诸前辈学者和高明师友严谨治学精神的启迪,反复思维,方渐有所悟,并愈加痛感治史理当严谨,謬误不应持续,这类问题不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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