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总督(辅政司、总督副官);判事官(判事官代替人);主教(辅助主教);议事会(判事官,市政官,委黎多,司库,海关收税员,职员);驻军指挥官,炮台指挥官;治安委员。
三
亚马留任总督时,葡萄牙政府才完全建成早期澳葡殖民政府的*架构。吴志良博士说:“葡萄牙全面夺得澳门的管治权,是亚马留总督1846年4月上任推行新的税收制度、扩张领土等殖民措施逐步落实后的事情。”[1](P132)
1846年4月,葡萄牙女王唐娜·玛丽亚二世派遣亚马留出任总督。他一上任,立即总揽军政大权,使葡萄牙的一系列殖民政策得以实现。从此,澳葡议事会自治体制宣告结束,代之以澳督的专制体制。
具体措施有:对外,要求停泊澳门的船只去澳门港务局登记、停止向清政府交纳地租、开辟通往关闸的马路并进而侵占关闸以南和氹仔的土地、驱逐中国驻澳海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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